关于受理人才公寓申请的通知
各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:
我县人才公寓住房已建成交付使用,根据《封开县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,定于2016年3月10日起受理人才公寓租住申请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房源情况
我县人才公寓位于江口镇封州二路、瑞隆商住楼4-6层,共50套电梯洋房,套型为一厅一房一厨一卫,套内面积50平方米左右,带基本装修,可即带家具入住,适合单身或夫妻居住。
二、申请条件
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才,方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:
(一)属本县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在编或聘用的人才,聘用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,并已开始缴纳社保;
(二)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;
(三)在本县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。
三、申请办法
用人单位凭下列材料向县住房保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:
1.《封开县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》(见附表);
2.申请人居民身份证(护照)复印件、学位或职称原件及复印件,劳动合同及社保证复印件;
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资料,转送县委组织部审批,审批通过后由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安排入住。
网上下载《封开县人才公寓申请审批表》(用A4纸双面打印,一式两份):
地址一:www.fkfgw.com,或中文搜索“封开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网站”;
地址二:[email protected](邮箱),登录密码6666008。
四、承办部门
受理申请的承办部门:封开县住房保障办公室(封开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)
办公电话:6663129
办公地址:江口镇河堤路七号
中共封开县委组织部
封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2016年2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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