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省、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《中共封开县委 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封开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封发〔2011〕8号)精神,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为隶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属下的事业单位。
一、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。
(二)负责对全县区域内直管公房、保障性住房租赁修缮及养护、租金回收等工作。
(三)负责房地产交易、测绘等业务。
(四)承办县委、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内设机构
根据上述职责,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内设3个股级机构:
(一)综合股
负责中心日常政务、文电处理、文件收发、文书、保密、档案、人事、财会、劳动工资、职称评聘、考核奖惩、工青妇、信访、政治思想教育、廉政建设、法纪宣传教育、计划生育、安全保卫、后勤、接待等工作。
(二)房地产交易股
1、负责房地产交易、办理房地产买卖、赠与、抵押、立契、网上交易备案、交易统计、审批等业务。
2、负责为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提供房屋平面图测绘、商品房预售预测面积审核备案服务。
(三)租赁股
负责对全县城镇区域内的直管公房、保障性住房实行租赁、修缮、养护、租金回收,对残旧直管公房定时做出改建、拆建计划方案等业务。 |